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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涛钢琴社
团队编码:1918000003
创建于:2012年
负责人:刘威宇
来自:上海市老干部大学
成员:25 人
团队星级:
团队介绍

    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钢琴班在20多年的教学发展与实践中,培养了近百名老年钢琴学员,其中有近20人参加全国钢琴考级,又有近半数人考出5级、6级、7级,教学成绩斐然,这对于年过半百的老年学员是多么的不易。为给学习钢琴的学员提供一个交流展示的平台,使其在更高的领域内学习发展,我校于2012年7月成立了钢琴社兴趣小组学习团队。

   团队带头人王菲,音乐学院研究生,上海博士娃幼儿园老师,她具有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她根据钢琴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融“教、学、做”为一体,做到教即所用,学即所做,引导社员主动学习,有效地调动了社员的兴趣,提高了教学质量。王老师讲自从担任了钢琴社的老师,就被浓浓的学习氛围所吸引,被老年社员幕年有志、蓬勃好学的精神所感动,被学校领导的真诚和关心所感动。

   为满足社员们展示琴艺,学校一楼大厅休息区域有一架三角钢琴,钢琴社的社员们每月一次中午轮流献上世界名曲,展现了钢琴社社员精湛的琴艺,赢得了学员们的阵阵掌声,称之谓“音乐角”。团队社长柏慧君,已年近80岁,每次团队活动从不请假,毫不服老,毫不示弱,坚持基本功的训练,前年成功考出钢琴7级,她学习的劲头、求知欲望和坚强的意志深深感动了其他社员。柏阿姨说,学习钢琴不为别的,为的就是快乐。钢琴社社员周美新说,当欢乐颂、天鹅湖、二月里来等欢快流畅的曲子从我的手指间响起时,心中激动不已,从一个对钢琴一窍不通的门外汉,居然在花甲之年能弹奏出美妙的钢琴曲,在家里还能陪小辈们练琴,有时还能说出个丁卯来,心中由衷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的辛勤付出。这些朴实的语言,坚定的信念,在钢琴社随处可见。

   每年年底钢琴社社员汇报演出,社员们亲自绘制小广告,打印节目单,美化教室。在小小音乐会上,社员们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才艺,相互交流心得,还把演出的实况制作光盘留作纪念,对她们来说,钢琴社就是她们的家园。

              

           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钢琴社兴趣小组

                  学习团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钢琴社定名为“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钢琴社兴趣小组学习团队”(以下简称“钢琴社”)。它是在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领导下的宝钢离退休老同志自愿组成的一支高雅艺术爱好者、群众性的琴友艺术团体。

第二条 钢琴社宗旨:陶冶情操、丰富文化生活、以琴会友、增进友谊、互帮互学不断提高钢琴演奏技艺。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以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为活动阵地。

 第四条  在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条 本社设社长、副社长各一名,秘书长一名、指导老师一名。

 

第三章  职责

 

 第六条 本社领导机构为社委会。秘书长以上为社委会成员,社里重大问题必须由社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社委会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社长:负责社里的全面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副社长:在社长的领导下主持社里的日常工作,制定活动计划,抓好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积极配合老干部工作部、老干部大学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等活动。

3、秘书长:在社长的领导下,抓好钢琴社年度活动计划的制定、落实、实施、总结等工作。并协调好日常的活动以及对外、对上的联络工作。负责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活动需要,安排好指导老师的辅导。并积极为社里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章  任务

 

第七条 根据老干部工作部和老干部(老年)大学的年度工作计划,抓好以下各项活动:

1、每月一次中午在学校一楼大厅休息区域进行表演;

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3、每年组织一次钢琴社社员学习汇报演出活动;

4、积极参加宝钢、宝山地区及上海市的艺术交流和比赛,为宝钢老年大学的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第五章  社员

 

第八条 凡宝钢离退休职工,承认钢琴社章程,具有一定钢琴演奏能力,在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钢琴849班专业的结业后或达到钢琴五级以上水平。填写入社登记表,经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审批后可成为钢琴社社员。其基本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一定演奏水平、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乐于为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做贡献。

2、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服从领导,能自觉遵守社员须知(社员须知另有附件)。

3、社员入社本着自愿申请,书面登记,提供考级证书(五级以上含五级)或经钢琴教师考核推荐、并经社委会研究上报老干部(老年)大学批准后可吸收为社员。

第九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参加钢琴社举办的各项活动。

2、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3、社员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提出退社。

第十条 社员义务。

1、社员有义务执行本社章程决议。

2、社员有义务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3、社员有义务按时参加社里各项活动,完成社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2012年7月学员大会通过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

 

             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钢琴社

             201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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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
姓名:刘威宇
上海市老干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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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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