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团体名称为轻歌曼舞舞蹈队。
二、 本团体是社区居民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三、 本团体的宗旨是:“以舞健身,以舞会友”,全面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增进会员间友谊,丰富社区老年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倡和推广健康的社区文化。
四、 舞蹈队成员以本小区广大居民群众为主。舞蹈队成员须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热爱舞蹈艺术,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五、本团体的活动场所为申长北路185弄41号3楼
六、每周活动一次
七、社团必须坚持二项基本原则
(一)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
(二)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确保社团健康发展
八、舞蹈队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舞蹈队的决议和决定。
(二)维护舞蹈队形象,按时参加舞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