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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涛摄影社
团队编码:1918000019
创建于:2003年
负责人:刘威宇
来自:上海市老干部大学
成员:91 人
团队星级:
团队介绍

   摄影兴趣小组学习团队成立至今已有14年,团队成员有140人,团队的各项工作都按计划落到实处,并且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摄影兴趣小组学习团队不仅有室内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而且还参与户外的创作实践,“摄影来源于生活而美化生活”给社员们以动手的机会,通过组织户外采风活动,社员们既可以提高对素材的捕捉能力,又可以提高创作能力。在活动中及时讲解各种疑难问题,引导社员们如何将摄影技巧应用于实践中。每年在校园内举办二次摄影展览,交流、回顾、总结学习成果,为社员们提供了展示自己实力的舞台,摄影作品展示不仅为我校增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可以让社员们更好的学习,弥补自己的不足,不断深入解析摄影。团队带头人刘敬卫老师是一名专业的高级摄影老师,上课时他精心指导,耐心为学员讲解拍摄技巧。在户外采风过程中,刘老师手把手教社员们把握好角度、光线,一起与社员们分享经验,社员们都把采风活动当作促进交流、提高能力的好机会。80多岁的马恩凯学员曾两次被上海市摄影家协会授于“上海市十佳摄影家”荣誉称号。2011年加入美国摄影学会(PSA),被美国摄影学会中国区(PSAChina)评为“国际摄影十杰”、2012年评为“国际摄影杰出人物”,团队中有16人是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有4人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

   学校积极探索摄影学习团队以兴趣与热情为重心的组织机制,引导团队的学习导向。在发掘和引领社员的同时,坚持多样性、应用性、娱乐性,更多地是以快乐、交友、融情为目标,提升社员们生活的趣味、体验学习的愉悦,让社员们的学习充满轻松愉快,才能维系社员们学习的持续力。



        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摄影兴趣小组

              学习团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丰富宝钢离退休职工的业余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陶冶学员的艺术情操,满足学员摄影爱好者的需求,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特成立摄影兴趣小组学习团队(以下简称:摄影社)。

  第二条 摄影社是由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学员自愿组成的一支学习团队,以学校为活动阵地,接受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的领导和活动指导。

  第三条 摄影社宗旨:在宪法、法律以及学校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创作活动,促进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四条  凡宝钢离退休职工,承认本章程,并完成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摄影提高班课程的学习,水平达到一定水准,经学校摄影班授课老师的推荐,填写入社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摄影社社员。

  第五条 社员管理

   (1)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组织调整工作。对年龄偏高、身体欠佳,不能正常参加团队活动,允许本人退出。

   (2)摄影社每周上课一次,每次二小时。有采风任务时,由社长临时通知。

   (3)摄影社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  摄影社设社长1 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其中1名为学校教学主管担任)。上述职务除注明外,均由宝钢离退休老同志担任。

  第七条  摄影社设立社委会,社里重大问题必须由社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社委会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社长职责:制定全年摄影社活动计划,组织摄影采风活动。

   (2)秘书长职责:在社长的领导下,主持社里的日常工作,积极配合社长做好管理工作。定期举办摄影讲座,组织参加摄影交流活动。

   (3)副秘书长职责:在社长和秘书长的领导下,抓好年度活动计划,落实,组织训练,协调好日常活动。做好每次活动的考勤登记,维护纪律秩序及各项准备工作。对社员反应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上报领导,尽早得到协调解决。

  第八条  摄影社的基本任务:根据老年大学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布置的任务,制定本社工作项目和日常活动。

    (1)学校为摄影社提供活动教室、采风车辆安排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2)参加宝钢内部及上海市,宝山地区的摄影比赛。

  第九条 社员应严格遵守本《章程》,自觉接受社委会的管理。

  第十条 社员有权向社委会提出倡议和建议,对社委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咨询。

  第十一条 社员有权参加社委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二条 社员摄影设备自备,若有事不能参加团队活动,应及时通知社长,服从社团的安排,积极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不执行社委会决议和相关规章制度的,由社委会报请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批准,注销其社员资格。

  第十四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社委会表决通过后报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审批。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摄影兴趣小组学习团队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于2003年1月社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批准之日起生效。

                                

                    宝钢老干部(老年)大学

                      二〇〇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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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负责人
姓名:刘威宇
上海市老干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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