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章程或建设方案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美邻苑居委灵乐舞蹈队。
第二条 本团体是社区居民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增进会员间友谊,丰富社区老年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倡和推广健康的社区文化
第四条 舞蹈队成员以本小区广大居民群众为主。舞蹈队成员须具备一定文化素养,热爱舞蹈艺术,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场所为保乐路666弄101号多功能活动室
第六条舞蹈队成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舞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权监督舞蹈队资金使用情况。
(三)有权向舞蹈队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舞蹈队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舞蹈队的决议和决定。
(二)维护舞蹈队形象,按时参加舞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2014年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小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根据社区学校总体要求和部署,制定学习内容及计划。充分挖掘小区人才资源,做到师资源来自小区,便于小区居民的活动。我们的宗旨,让愿意来参加舞蹈活动的居民,都来参加活动,走出家门,融入到社区大家庭。以“情趣、兴趣、乐趣”为主题,办好各类教学班,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更多的老年人融入到社区大家庭。搭建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开展寓教于乐活动,提高居民学习兴趣。真正获得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再多动员一些人员来参加到我们的学习队伍中来。让每个学员都融入到班集体中,一起进步,一起勾勒出美邻苑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