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章程或建设方案
闵行区华漕镇西郊城社区
手工串珠沙龙章程
总 则
为丰富社区中老年人生活,提高中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使他们的艺术才华得到展示,人生价值得到体现,从而丰富社会文化生活、营造高雅、积极、文明、和谐、活跃的文化氛围;同时也向社会展示我团是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团队。
第一条本团队名称为闵行区区华漕镇西郊城社区手工串珠沙龙。
第二条本团队是社区居民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队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增进队员间友谊,丰富社区老年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倡和推广健康的社区文化。
第四条 本团队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闵行区华漕镇西郊城第一居委会、备案管理机关闵行区华漕镇社区学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队的活动场所为闵行区华漕镇西郊城第一居委会会议室。
第六条本团队的业务范围,
(一)手工串珠的基本知识; (二)手工串珠的基本功训练;
(三)手工串珠艺术价值提炼和提升;(四)公益性活动的参展。
第七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队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队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团自愿、退团自由。
第八条 团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团队的章程;(二)执行本团队的决议;(三)维护本团队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队交办的任务;(五)向本团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本团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三)决定团员入团;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团队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为团员服务;
(三)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第十一条 团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团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团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对本团队章程的修改,须团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团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经团员大会表决通过,团员大会通过注销决议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四条 本团队经备案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后即为终止。
2012年工作计划
1月:开展迎春茶话会,即手工作品展示。
2月:“十二生肖”动物串珠授课
3月:彩珠座灯授课即“三八”节作品展示
4月:交通卡套串珠授课
5月:科普周串珠互动(社区居民参加)
6月:各种花式笔筒串珠授课
7月:放 暑 假
8月—9月:各种花色背包授课(备战镇社区学校开展作品展示)
10月:选送市六届老年艺术节手工艺作品展览作品
11月:珠携作品授课
12月:年终总结
备注:每周一下午:13:00—15:00为手工作品沙龙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