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此规章制度为幸福小镇时装队规章。
第二条:每位队员遵守时装队的一系列制度,保证团队活动正常。
第二章 入队规则
第三条:每位队员必须热爱自己参与的活动,积极参加每周定期活动,关心时装队的建设上发展,积极参加团队整体的操练,有为团队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义务。
第四条:队员必须身心健康,有独立的行为能力,经济能力,刻苦练功,努力学习,成为团队增添一砖一瓦的自然人。
第五条:凡参加团队的队员,请提交个人必要的信息、姓名、电话和身高等。
第三章 队员守则
第六条:队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队规则制度。
第七条:队员应爱护集体,维护集体利益、荣誉。队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以个人利益而做出任何损于集体利益的行为或事件。
第八条:鉴于时装队的特殊性,队员应能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服从队里的安排,根据各人不同风格参加不同的演出。
第九条:做到有事先请假,不要无故缺席。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条:队费是团队从事各种活动经费的来源。如碰到队里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每位队员都有为自己演出服补贴相应的费用的义务。
第十一条:团队经费将由专人管理账务经费分别管理,并不定期向队员公布经费使用的明细。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团队临时增加活动,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如不能参加及时请假。
第十三条:每次活动队员到场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