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庭合唱班成立于2016年,由大华四村六居委邀请专业声乐老师以及伴奏老师,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每周活动2次,每次两小时,学习对象主要是枫庭丽苑社区的居民。学习内容包括乐理知识、声乐启蒙、分声部小合唱等多种形式。学习制度如下:
一、 总则及社团宗旨
合唱班是我社区居民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
起,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丰富、自我服务的歌唱表演类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对民乐队的管理,促进队员兴趣文化社团的健康发展、激发队员学习的兴趣,增加她们在演唱、表演等方面的知识,扩大队员们演唱方面的影响,给她们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展现她们多姿多彩的生活风貌为宗旨,更好的发挥社团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二、 加入社团程序
1、承认本章程,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兴趣参与社团活动,愿意在社团活动中增长知识和技能、锻炼自我、展示自我、丰富业余文化生活的居民均可以加入。
2、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团结、互助、友爱、诚信的精神,愿意与广大队员分享自己的才艺和经验,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者。
3、通过报名,经团队认定后,成为社团成员。
三、 权利与义务
(一)社团成员的基本权利
1、社员按照自愿原则加入或退出社团,社员有权通过符合本社团的民主程序,参与审议本社团的重大事务。
2、社员有优先权参加本社团组织和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个人和作品有权参加评选、展示等活动。
3、社员有权监督和问询本社团的工作人员,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社员在社团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社团成员应尽到的义务
1、社员应遵守承认本社章程,认真执行社团的活动安排。
2、社员平时参加社团活动时,需自带所需歌谱,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须提前通知社团负责人知晓和安排。
3、社团活动中社员需做到职责分明、相亲相爱、互帮互助、互相尊重、团结友善,尊重社团工作人员和培训老师,参加活动时应衣冠整齐,避免在活动中谩骂挑衅、拉帮结派、乱扔垃圾、损坏公物等行为的出现。
4、社员应维护好社团的合法权益、良好形象、活动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