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打浦桥街道建中居委歌咏小组。
第二条本团体是社区居民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增进会员间友谊,丰富社区老年居民的文化生活,提倡和推广健康的社区文化。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打浦桥街道建中居委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场所为打浦桥街道文化中心4楼活动室。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发音的基本功训练;(二)唱歌的基本知识;(三)公益性活动的演出。
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街道办和社团备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团队工作计划:
1、团队每周开展1次活动。活动内容:开展声乐发声技巧主题讨论;
2、定期请指导老师为队员进行辅导,提高歌唱表演水平;
3、定期组织队员开展声乐小型学习展演,互相学习,提高对歌曲的鉴赏力和演唱水平;
4、根据老年学校的安排,组织队员排练节目,参加街道组织的终身学习周声乐专场演出及年终老年学校成果展示;
5、积极参加各种社区比赛活动,让团队有更多的学习锻炼的机会,扩大团队的影响力。
工作计划:
为了丰富社区居民的生活,并让居民在兴趣学习时能掌握一些实用的歌唱技巧,特组织此歌咏兴趣小组,2013年工作计划如下:
1、在歌唱教学中,注重培养正确的发声方法、对歌唱的处理方法等,并教授一些简单的表演动作。使居民在生活中得到充分的放松的同时,能热爱音乐,喜欢歌唱。
2、教会学生基本的简谱,这是学习音乐的起步,也是学生所必须掌握的最基础的内容。
3、增强乐感(音乐能力与理解表现的总称)及学习有关的初步知识。
4、居民应逐步掌握合唱方法,姿势,呼吸,发声,咬字,缓期等演唱形式,不伤声带。齐、独、表演、重、队等多种演唱形式。
5、学习基本的唱歌技巧、合唱技巧、学会有感情歌唱歌曲。
6、继续学习简谱及简单的五线谱;
7、在合唱中学会与别人合作学习唱歌,唱的同时能够倾听他人的演唱;
9、教会居民能够自己简谱学唱一些简单的歌曲:懂得节拍、节奏、调式、调性、圆滑线、反复记号、延长记号等最基本的音乐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