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纲
本团成立于公元一九四二年,是群众性自愿组织。
本团开展“德、智、体、群”四育的宣传教育,培养高尚健全的人格,发扬自我奉献志愿服务的精神,做到“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发展老年事业。
坚持改革开放方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以人为本,做到“团结、友谊、奉献、同乐”,进一步发展育光团组织队伍。
团员
凡赞成本团宗旨,遵守本团章程,身体健康,愿意积极参加本团活动,并志愿为大众服务者,不分信仰,不分性别,经团员介绍,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团的核心组织讨论通过,履行入团手续,均可成为本团团员。
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
有对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有贯彻本团宗旨,维护本团章程的义务。
有积极完成本团分配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对本团有特殊贡献的团员,因故不能正常参加活动,可作为荣誉团员,
将受到全团的尊敬和照顾。
为了广交朋友,增进友谊,欢迎各界人士参加本团活动,成为本团团友。
全体团员大会是本团的最高组织形式,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并通过团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本团章程,听取团员和团友的意见,选举核心成员以及团长、副团长等重大事宜。
团的组织结构:
核心成员7—11名,团长1名,副团长1—2名,财务监事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