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艺术队在街道文化中心和街道社区学校的指导下,坚持团队的训练活动,坚持广泛参与表演,坚持培育节目品牌。扩大学员数,通过团队广泛参与活动,激发群众参与戏曲活动的热情,拟每季举办一期新学员培训班,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高尚的文化艺术活动,远离迷信、宗教活动。团队仍要坚持聘请有关专业教师来队培训授课,不断提高戏曲表演水平,使民间艺术得以继续传承。
团队宗旨:以“传播艺术魅力、丰富文化生活”为核心,通过专业的文艺创作与演出,传递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大众打造富有感染力的文化体验。
主要职责:策划并编排各类文艺节目,涵盖歌舞、戏剧、器乐、朗诵、小品等多种形式,结合节日庆典、主题活动定制演出内容。走进社区、校园、企业等地开展公益演出,用艺术形式传递社会正能量,如弘扬传统文化、倡导文明风尚等。挖掘和培养文艺人才,组织专业培训(声乐、舞蹈、表演等),提升团队创作与表演水平。
团队特色:成员都是文艺爱好者,虽然有的成员具备扎实的表演功底与创新创作能力,但是她们都是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勤奋者。节目风格多元化,既保留传统艺术精髓(如民族舞、戏曲),也融入现代潮流元素(街舞、音乐剧),兼顾不同年龄层观众喜好。注重与观众互动,通过沉浸式演出、艺术工作坊等形式,让文化艺术更贴近生活。
团队制度:第一条 本团队是由本村的村民自发组成,自愿参加的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二条 本团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绝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绝不违背社会公德。第三条 本团队吸收70周岁以下人员的加入,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原则上自动退出。第四条 本团队负责人由队员集体选举,由2/3以上队员通过产生。
第五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其它合法收入。第六条 收入中 50 %作为演出费之用;50 %作为采购、杂物等费用。每次结清。第七条 财务设专门人员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第八条 如有半数以上人员要求解散,并经全体人员投票表决,符合半数以上人员同意解散的,则本团体撤销,由队员协商决定财务结清方式,报杨王村党群办。第九条 本章程系本团体的最高权力,对每一名队员均有约束力,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全体队员通过方可生效。
几年来丰富的戏曲活动,开展戏曲知识讲座、文艺表演、艺术影片展播的活动。戏曲团队还坚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配合街道、学校的主题教育,编排相关的艺术表演内容,以增强主题教育的有效性。欢喜艺术队不仅要提高艺术活动的水准,还要团结广大学员积极参与社区、居委的各项活动,比如环境卫生、文明礼貌等方面的宣传工作。希望欢喜艺术队成为连接艺术与大众的桥梁,用精彩演出点亮文化生活,让艺术之美融入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