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谢燕蘋 创建年份:2010年 来自:普陀区 成员:80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武宁姐妹文体队
第二条:本会性质:本社区区域内退休妇女自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团结、组织本社区区域内的女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联谊,研讨等活动,与时俱进将“四自”精神从指导女性发展的精神理念等变成每个会员的价值选择和生动实践,并通过构建健康和谐,休戚与共的两性关系和先进的性别文化来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陆家宅第二居委会陆二办学点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范围是: 1、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提高“武宁姐妹文体队”成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会员的联系,互相关心、沟通信息,增加团结和友谊。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助困活动。 4、开展“自尊、自立、自信、自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5、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文化读书活动提高品位,陶冶情操。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本会章程;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3、热心为文体事业服务。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3、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执行本会的决议;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5、按时、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一年未参加本会活动,不缴纳会费视自动退会。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编制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领导机构是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会委员。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是:1、领导本会开展工作;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制定和修改章程;4、管理会费的收支。
第十三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和主持理事会;2、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