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年学习团队在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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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陈丽清    创建年份:2008年    来自:浦东新区    成员:40人 
一、读书会是由小区居民自愿发起并组成的群众性团队,是非营利性的自发组织。 二、宗旨: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团队友谊,培养并提高居民的文化素养。 三、读书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均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 四、读书会有完成居委交办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负责人: 丁在喜    创建年份:2002年    来自:金山区    成员:20人 
小组成员每星期四风雨无阻地在浦银居委会老年人活动室集中一次,进行读书读报,了解时事政治。定期的参加各类讲座,学习探讨不同的健康养生的生活方式,也是团队的活动形式之一。每年的书画展,也是每个组员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的时候,提升自己的同时,也能给其他成员带来美的享受。
负责人: 万莹莹    创建年份:2009年    来自:奉贤区    成员:20人 
五宅村老年合唱队自2009年2月成立,现有20名成员,共同的兴趣爱好和对音乐的满腔热爱,使他们走到了一起,共同建立起一个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团队,以宣传乡风文明,提倡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为活动宗旨,用其特有的活力,感染和带动周边村民共同参与到社会管理活动,积极投入到建设和谐新农村活动中来。
负责人: 孙月华    创建年份:2005年    来自:长宁区    成员:64人 
歌友合唱团是长宁区江苏街道社会发展科直接领导管理下的以本社区居民为基础并广泛吸收其他地区歌咏爱好者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负责人: 吴振芳    创建年份:2015年    来自:长宁区    成员:17人 
为了营造积极、健康、文明的社区,为进一步提升杨家宅社区居民的素质,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充实心灵、激发潜能,经过社区内对于国画爱好者的发动,现成立杨家宅居民区国画团队,让居民体验到我国国画的精髓。
负责人: 陈有春    创建年份:2015年    来自:奉贤区    成员:12人 
民间音乐(清音)
负责人: 马治华    创建年份:2017年    来自:浦东新区    成员:13人 
为了丰富金爵居民区的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实现老有所所学,老有所乐;以金爵居委社区教育学习站点为平台,组建悦读乐沙龙,并制订如下章程。 一、活动宗旨:扩展视野,知识交流,人文阅读,提升生活。 二、口号:悦读,让身心呼吸放松。 三、成员须遵守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等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具备团队合作意识,主动维护团队利益。 四、成员相对稳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沙龙组织、管理、宣传、发展等工作;指导老师负责沙龙阅读指导。 五、沙龙除了定期活动以外,仍需自发阅读,资讯分享。 六、作为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参加活动时请妥善保管自身财物,如有丢失责任自负。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及消除相应危险的能力,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量力而行,否则出现的意外后果本人自负。
负责人: 蔡晖    创建年份:2000年    来自:普陀区    成员:80人 
长征镇老年学校新长征艺术团舞蹈队成立于2000年,直属长征镇文化活动中心管理的一支群众文艺团体。从建团以来创作和演出了大量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文艺节目,多次获得上海市群文艺术类奖项和多次圆满完成市里区里的重要的演出任务,新时期的新长征艺术团,坚持艺术创作的先进性和时代精神,弘扬民族精神,坚定地站在群文精神文明建设的前列,努力创作排练优秀的精神食粮,积极为社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负责人: 周宝华    创建年份:2005年    来自:普陀区    成员:17人 
祥和红石榴沙龙成立于2005年,是一支来自本小区的退休人员的自娱自乐的群众文艺团体。现有人员17人,平均年龄68岁。祥和红石榴沙龙是一支用团队有章程,团队制度约束的队伍,为使团队健康持久地发展,在长征镇老年学校的指导下制定了《祥和家园学习点团队章程》,章程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队的纪律。要求每个队员要有强烈的团队精神,保证活动时间,准时参加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坚持考勤制度。队员相处时坚持“三多三少”的原则,即:多鼓励,少指责;多宽容,少埋怨;多谦和,少个性。红石榴本着:团结友爱,刻苦训练,打造品牌这一宗旨来建设队伍。而队长的职责就是以身作则,掌管全队,关心每一个队员,平等对待每一个队员。
负责人: 朱云芳    创建年份:2010年    来自:崇明区    成员:25人 
第一条 本团队的名称为云芳健身与健康自我管理团队。 第二条 本团队是由老年人自愿组成的公益性社区民间组织。 第三条 本团队的宗旨: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自我教育,实现身心健康,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第四条 本团队的主要任务: (一) 组织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 (二) 组织老年人开展团队活动; (三) 参与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社会活动。 第五条 本团队的备案机关是崇明县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指导单位是崇明县港西镇老年学校,受团结村党支部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 本团队的基本活动场所为港西镇团结村村委。 第七条 本团队一般由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员组成,也欢迎将要进入老年人行列的人员参加。 第八条 本团队实行参加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 第九条 本团队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条 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并且由队员共同决定使用项目。 第十一条 团队负责人应当向全体队员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本团队终止,应由队员会议作出决议,告知业务指导单位和所在村(居)党支部。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队员会议讨论通过,并且报所在村(居)党支部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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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团队数量(27538)
五星团队数量(1052)
浦东新区(3118)
普陀区(2400)
奉贤区(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