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冯幼梅 创建年份:2016年 来自:长宁区 成员:12人
为推进江苏路街道精神文明建设,丰富辖区内居民文化生活,江苏路街道成立了拉丁舞舞蹈队,舞蹈队的发展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街道文化工作质量,按照区文体处有关指示要求,拓展规范街道文艺战线,从社区广大群众文艺需求出发,成立拉丁舞舞蹈队伍。
二、活动内容和建设目标
弘扬艺术文化主题,以重大的节庆日、纪念日为载体,组织开展相关的活动,坚持“文化艺术下基层”演出活动。
开展各种艺术表演活动。结合演出实践,进行跨区域的艺术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性的演出活动和庆典演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和谐社会,发挥舞蹈队的全部力量。
结合社区文化和地方特色,不定期的创作、完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准、人民群众满意的舞蹈艺术作品。
三、组织领导
拉丁舞队有着强大的师资力量,舞蹈队负责人冯幼梅老师,拥有中国国标舞总会颁发的“拉丁舞高级院士”称号。指导老师徐晓芳老师,拥有国家级CBDF颁发的“A级教师证”。徐老师负责舞蹈队员的选拔、培训、审核等,建立专业舞蹈艺术人才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和使用。舞蹈队使用统一的名称和徽标。舞蹈队设:总负责1人,队长、副队长各1人,队员12人。
队长职责:主要负责舞蹈队的各项工作,组织和协调队内的一切事务,以及与县内外其他艺术组织之间的联系,领会和传达区和街道文化主管部门的各种任务,并领导舞蹈队完成各项工作。负责对外交流联系与合作,扩大舞蹈队对外影响力,将我街道舞蹈队不断延续、发展壮大。
副队长职责:辅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期间代理队长职责。
总负责人职责:负责组织各种彩排以及预演等活动,培养和发掘各村(社区)文艺活动中的优秀舞蹈艺术人才等。
队员选拔要求:①思想品质优良,自愿参加舞蹈队。②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基础,自觉参加各类社会性的表演活动。③遵守舞蹈队的各项制度、纪律。④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舞蹈队内部分工组成:
策划组:负责制定各种活动的具体流程以及具体的舞蹈表演活动方案。
宣传组:负责各种演出、活动的宣传工作。
内勤组:负责舞蹈队的内部管理,队内各种舞蹈器械以及物品的维修与管理,队内的各种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
演出组:负责演出时各种舞台设备的运输、安装、调配以及舞台的布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