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陆林英 创建年份:2010年 来自:浦东新区 成员:12人
沉香社区老年舞蹈队章程
一、团队名称:沉香社区老年舞蹈队
舞蹈队在沉香居委会领导下,由社区居民志愿者组成的民间组织。
二、小组宗旨
以社区居民身心健康需要为出发点全面开展舞蹈健身活动,在团队的协调组织下逐步构建一个群众性的文化艺术团队,通过开展走出去,请进来,互相学习等丰富多彩的社区舞蹈活动,创建健康社区,活力社区,多艺社区,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和谐、文明、快乐、新型的家园。
三、小组的组织机构
小组负责人:设舞蹈队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由小组成员推荐,居委会审定确定。
团队成员条件:凡沉香社区的居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舞蹈并积极参加社区活动者均可自愿参加,并有条件成为小组成员。
四、小组的职责范围
(一)、在居委会的领导下,逐步开展各种舞蹈活动。
(二)、采取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管理机制,并制定规章制度。
(三)、协助团队制定每年的活动安排,使居民的艺术活动由自发的松散型变成有组织的紧密型。
(四)、采取舞蹈队队长自学、队员集体交流、相互学习等形式,提高舞蹈队舞蹈技能。
五、小组日常工作:
(一)、小组一般采用会议的形式研究工作,队长负责小组全盘工作。
(二)、一名副队长协助队长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三)、小组队长组织队员每3天展开活动。
(四)、小组章程的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沉香居委会老年舞蹈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