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项燮荛 创建年份:1998年 来自:长宁区 成员:25人
天诚老年合唱队团队章程
第一条 天诚合唱队是由天诚居委会居民自发组成的业余合唱队体,为活跃老年同志的文化生活,适应社区文化建设的需求,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时代精神,唱响华阳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文艺工作方向,按照“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陶冶情操”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和发展合唱队的作用和影响力。
第三条 坚持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原则;贯彻健康、包容、团结、和谐的建队宗旨。倡导顾全大局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队员间的相互关心和互帮互学,倡导努力认真的学习风气,不断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和合唱水平。
第四条 组织队员进行有计划的合唱训练,提高队员的声乐素养和演唱水平。
第五条合唱队选取的歌曲均属于健康向上,符合时代要求,为群众喜闻乐见。
第六条 原则每周五下午定期组织合唱活动。若遇特殊情况可调整活动次数。
第六条合唱队的活动照片、信息、队员考勤表、教学计划等相关资料要归纳成档,由合唱队队长妥善保管。
第七条要爱护服装、道具、乐器、音响等公物,无故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八条 队员必须遵守本章程,自觉维护本队集体荣誉,积极参加本队活动,尊重指导老师的教学和指挥。
第九条 本章程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